7.2 考试纪律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守则》,严格自觉地遵守各项规定。
不得带手机及计算机入考场
不得将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为开卷考试,可携带纸质资料,入场后不能交流资料和讨论。
对号入座,无迟到
考生在每场考试前,至少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除英语科目禁止考生入场时间为开考前10分钟,其他各科开考15分钟以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所有学科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准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考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不得在答题纸内做标记
考生答题前,应先看清楚作答须知。答题纸填涂、书写要规范、清楚、准确。作答时,要看清题号不要错位,一定要在相应题目的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不要折叠、破损和弄脏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答题区域内书写名字和做与考试题目无关的标记。
不得带涂改液入考场,允许带无商标领料
考生入场考试,除准考证、2B铅笔、0.5mm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的饮料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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