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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3-21 15:18:12
2017年富阳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1.2017年富阳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二是《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2017年富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有何年龄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2017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孩子到了上小学年龄,但身体条件不适合上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于我区目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小学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批准后延缓入学。
4.2017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招生学校有哪些?招生对象是哪些人?
答:2017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招生小学是指实验小学鹳山校区、实验小学虎山校区、富春二小、富春三小、富春四小、富春五小、富春七小、富春八小。
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招生初中学校是郁达夫中学、郁达夫中学文豪校区、富春中学、富春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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