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考杭州站 > 中考报考 > 中考资讯 > 正文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 作者:BUTI_SUN 2018-03-15 16:28:38
招生学校根据提前批招生的不同类别,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含)为基本要求,按照学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术科(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等按一定权重组成考核总分进行录取的原则,分别制定特长生、中外合作办学课程项目班及特色班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招生类别、数量、标准、条件、程序等内容),经我局审核公布后实施。
(2)第一、第二批招生
提前批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的省重点普通高中及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含面向市区招生的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区省重点普通高中及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及其领办分校的招生为第一批招生,其他各类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的招生为第二批招生。
第一、第二批招生录取,采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一次性填报上述两批次升学志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第一批招生设五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招生设六个平行志愿,考生在考前最多可分别填报五个和六个具有平行关系的学校(专业)志愿,考后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按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
列入第一、第二批招生的部分学校特色班招生,采用先术科测试,合格考生填报相应特色班志愿(与第一、第二批志愿同时填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按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纳入相应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中专的招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单独进行。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发。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