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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9-26 13:58:12
1.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项目:萧山区2017年上半年初三学生田径选拔赛各单项男女前六名、杭州市前八名、浙江省前十名。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2016~2017年区级及以上比赛男、女主力队员具有报名资格,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各项球类运动专项技术考评后,确认特长生资格及名次(男女各15~20名)。
(3)乒乓球项目:2017年萧山区初中生乒乓球个人积分赛获男、女单打前六名。
(4)凡引进浙江省内户籍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不受教育局高中入学招生文件中“两个三年”政策的限制。
2.文化成绩要求:
(1)田径、球类项目:一级重高中考成绩不低于400分,其他普通高中不低于320分;职业高中不作要求。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运动员单项成绩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团体项目获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运动会秩序册和成绩册为依据),此类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意招收的,经教育局同意,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资格第1条标准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所在初中申请并填写《2017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学生家长必须在报名表上的“家长意见”栏中亲笔签名。各初中要认真审核,由校长签署意见后,5月25日前将《2017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送高中教育科。
(四)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录取坚持遵循本人志愿、择优和高中招收运动定项相结合的原则录取。考生报名时,要先确定自己的一个体育特长项目,根据本人的特长项目来选择学校(志愿),最多可选报4个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初中提交《2017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
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一批录取前进行,按考生在《2017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中填报的志愿录取(与《志愿表》上填报的第一、二批志愿无关)。
各高中录取时,按各校体育特长生运动定项和招生名额,先从第一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以运动定项成绩名次为依据,如运动成绩名次相同,则根据高中招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如第一志愿中录取人数不足,则从第二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
再不足,则从第三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
仍不足,则从第四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
四个志愿的录取结束后,如有学校未招满计划数,则多余名额纳入相应学校的第二批统招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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