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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十四中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4-27 13:09:49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2017〕2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杭州市区部分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7〕6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2017年我校康桥校区音乐舞蹈特色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选拔具有音乐舞蹈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音乐舞蹈特色班的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特色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特色班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特色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术科测试等工作。
2.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学校特色班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学校特色班招生过程。
三、招生对象和计划
1.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现场比赛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级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现场比赛一、二、三等奖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小组唱、合唱、集体舞比赛一、二等奖的学校合唱团、舞蹈团主力团员,或各城区中小学艺术节中学组小组唱、合唱、集体舞比赛一等奖的学校合唱团、舞蹈团主力团员。
(4)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各城区级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现场比赛一、二、三等奖。
(5)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分团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优秀团员称号。
(6)2013年7月1日后获得声乐、器乐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或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B级及以上证书者,其中钢琴、古筝专业需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十级或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A级证书(器乐类不含葫芦丝、民谣吉他、电子琴、口琴、口风琴)。
(7)2013年7月1日后获得舞蹈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或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相关项目B级及以上证书者(不含拉丁舞)。
(8)有志于舞蹈专业学习并具有一定舞蹈基础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校长推荐亦可报名。
2.招生计划
1个班,35人,其中声乐类7名、舞蹈类9名、器乐类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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