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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杭州站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7-01-16 11:52:30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推进我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16)237号)文件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余杭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含符合“两个三年”非省内户籍的学生),且符合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二、特长生类别和计划招生数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2.有远大理想,有较强的人生规划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2A及以上。
4.体艺成绩优秀,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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