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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芦荟酸奶 2016-03-03 10:10:19
2.“个别生”
“个别生”指符合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和非杭州市区初中学校毕业生。
在各类高中招生录取中,“个别生”中的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要求参照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标准执行,往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为升入各类高中的前置条件。
参加集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的“个别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成绩须合格。
六、其他事项
1.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成绩得分,继续作为确定相同投档分数考生投档先后位次的一个条件。
3.各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
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注与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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