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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读书不容易滴 2015-03-03 16:58:03
2月26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相互转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给浙江学生带来了一个新消息:今后,普高和中职学生可以相互转学了。《意见》已经下发至各级行政部门并要求尽快制定细则。相互转学工作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2012级普通高中学生可在高三上学期结束时向中职学校申请转学。
今年4月起施行,学期结束之前提交申请。那么,学生该怎么申请呢?
根据《意见》,转学制度原则上适用于高中阶段每个学生,除了高三学生。学生应在每学期结束之前提出转学申请。需要转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或中职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意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对应学校接到申请后,若有空缺学位,依一定程序对该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报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同意学生的转学申请。
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学分认定方面有所不同,转学进入学校的学生如何适应新的学习环境?该《意见》也对此作出了政策指导。
学生转学成功后,原就读学校为学生发放学习证明,证明其修习时间和完成学业的情况;而接收学校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经修习完成的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互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尽可能认定学生已经获得的学业成绩,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根据学分认定情况,安排转入学生到合适的年级就读,加强转入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课程衔接工作。
在毕业认定和毕业证书发放上,《意见》规定,转入中职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应至少修习一年,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毕业证书。转入普通高中的中职学校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的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学生应当与转入的同年级学生一起进行毕业认定,一起发放毕业证书。
中职学校学生享受一定的资助政策,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落实资助政策的工作。杭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制定细化的指导意见,预计将会在开学后前几周下发到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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