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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2012-04-27 15:24:27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0〕4号)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0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浙大附中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尚可校长为组长,丁筱华、毛伟民、金源、刘敏、屠晓丹、邓肖文为成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
2.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主任刘敏,副主任屠晓丹,成员戴滟滟、邓肖文、夏晓忠、何黎明、叶梅莉、刘晓星、裘莹。负责对申请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3.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监督小组,组长顾建辛,成员高炜、翟平。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公平。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基本条件
符合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0〕4号)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2.前置条件
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查合格,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及以上。
(二)招生人数和要求:
科技类0—4名,体育类5—14名,艺术类0—2名,总计20名。
1.科技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三人)。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初中组网络应用能力竞赛或VB程序设计大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3)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辆模型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4)初中教育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杭州赛区个人项目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三等奖者。
2.艺术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杭州少儿艺术团和各城区分团声乐(器乐或舞蹈)优秀团员称号者。
3.体育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跑类(1—4名),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经运动会城区初中组前四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2)跳类:(0—1名),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经运动会城区初中组前三名。
(3)投掷:(0—1名),201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经运动会城区初中组前三名。
(4)男子定向:(0—1名),2009年杭州市中学生定向比赛初中组短距离项目前二名。
(5)游泳:(0—1名),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6)男子排球:(1—5名),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或2009年杭州市区中学生排球比赛初中组冠军队主力队员。
(7)女子跆拳道:(0—1名),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方法
(一)报名
1.杭州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采取本人自荐和毕业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凡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4月26日起向所读初中领取并如实填写《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
(2)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学生所填写的《2010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学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3)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请携带上述材料和本人初三学生身体素质测试证,于5月5—6日自行来我校报名(曙光路89号),联系电话:87961516。
2. 符合我校特长生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个别生持相关材料于5月7—8日先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进行中考报名(地址:华浙广场9号),10日自行到我校进行特长生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由我校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0年5月22日上午半天。
2.考核地点:浙大附中(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文化考试科目、形式、时间、计分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考试时间 |
满分值 |
语文 |
闭卷 |
8:00—9:00 |
100分 |
数学 |
闭卷 |
9:15—10:15 |
100分 |
英语 |
闭卷(无听力) |
10:30—11:30 |
100分 |
(四)公示和录取
1.学校依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体育类考生按项目分男女,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科技类、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科技类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艺术类考生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2.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4日在我校网站(www.hzzdfz.com)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5月28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5月3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61516、8796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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